首页 >
路易二世
✍ dations ◷ 2025-08-13 03:08:20 #路易二世
(口吃者)路易二世 (法语:Louis II le Bègue,846年11月1日-879年4月10日)是法兰克帝国皇帝(常等同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兼西法兰克王国国王(常等同于法国国王),查理二世(即秃头查理)和妻子奥尔良的厄门特鲁德的长子,是加洛林王朝的阿基坦国王(称路易三世,法语:Louis III,866年—879年)和西法兰克王国国王(称路易二世,877年—879年),但他并没有继承父亲的帝位、加冕为皇帝,导致自查理大帝以后由加洛林王朝君主垄断的所谓的“罗马人的皇帝”之位首次空缺。路易二世生下来就是个口吃,故得绰号“口吃者”,也因此可能并不被其父秃头查理喜爱。而他最大的弟弟孩童查理则深得其父的喜爱,并且在855年10月被立为阿基坦的国王,年方6岁,年长3岁的路易则没有获得任何王冠。“阿基坦国王”是秃头查理自838年其叔父阿基坦的丕平一世死后一直意欲染指却未获得的头衔,而且他的祖先查理大帝尚在世时也把这个头衔给了他的继承人虔诚者路易。秃头查理把这样的头衔给了孩童查理,可见他比较喜欢次子而不是长子,甚至有意立次子为继承人。然而路易比较幸运,在其父尚在世时,弟弟孩童查理于866年9月29日去世,没有留下后嗣。路易遂继承弟弟的王位,称阿基坦国王路易三世。秃头查理于877年10月5日驾崩后,路易继承西法兰克王位,正式称号为“法兰克人的国王路易二世”,从名义上继承了除普罗旺斯外的全部西法兰克领土,而普罗旺斯被他父亲在生前赠与了普罗旺斯的波松。同年12月8日,他在贡比涅由兰斯大主教英克玛加冕,正式即位。路易二世对于事实上早已分裂的法兰克帝国的皇帝称号没有什么野心。当878年9月7日罗马教皇若望八世正在特鲁瓦参加会议时,便第二次为路易二世加冕。教皇甚至想要为他加冕为法兰克皇帝(常等同于神圣罗马皇帝),以继承他父亲秃头查理的帝号,却被路易二世婉拒。路易二世是一位平庸的君主,体质虚弱,在他父亲秃头查理去世后两年也死了,所以政治上少有建树。他被描绘成“一个单纯而和蔼的人,和平、公正和信仰的爱好者”,他在统治期间一直受制于贵族。在878年,他把西班牙边区的巴塞罗那、赫罗那和贝萨鲁三个伯国赠与多毛的威尔弗雷德。他最后的重大行动是与肆虐欧洲的维京人(即北欧海盗)作战。但征讨开始后不久,他就病倒了,并于879年的4月10日在贡比涅驾崩,享年32岁。路易二世死后,按照法兰克人的传统,西法兰克王国(后成为法国)的国土被分给他与第一任妻子所生的两个儿子——路易三世和卡洛曼二世,兄弟二人共治。而洛林的土地则被他的堂弟、萨克森国王路易二世获得,成为洛林王国(或称罗泰凌吉亚),而萨克森的路易二世是属于加洛林王朝的东法兰克(后成为德国)支系的,从此德、法两国为了洛林展开了长期争夺,洛林也成为两国争夺欧陆霸权的主要战场。(波旁第一次复辟)
相关
- 厄他培南厄他培南(英语:Ertapenem)是一种碳青霉烯类抗生素,由默沙东以怡万之为商品名销售。结构上,厄他培南与美罗培南非常相似,前者有一个1-β-甲基。羧基青霉素:羧苄西林(卡茚西林) · 替
- 同物异名异名(英语:synonyms)或称同物异名,在生物分类学上,是表示用来指称同一分类单元(taxon)的不同命名,此用词在动物学与植物学上的用法不甚相同。在动物命名上,异名是指用来表示同一个分
- 废料放射性废料是一种包含放射性物质的废料,一般在如核裂变一类的核反应中产生。事实上,一些不与核工业直接关联的的产业在各自的生产活动中也会排放出一定量的放射性废料。放射性
- 长颈漏斗长颈漏斗是漏斗的一种(又称蓟头漏斗),主要用于固体和液体在锥形瓶中反应时添加液体药品。一般还可以用分液漏斗替代。与分液漏斗相比,长颈漏斗的可控性不佳。而且在使用时,注意
- 性别相关演化有性生殖的演化由若干个相互竞争的科学假说所描述。所有有性生殖的真核生物都来自一种单细胞、真核的共同祖先。很多原生生物,以及大多数多细胞的动物,植物和真菌,都进行有性生
- 平行从表与交错从表在人类学上,平行从表(英语:parallel cousin或ortho-cousin)是指父亲兄弟的子女(即堂兄弟姊妹)或母亲姊妹的子女(即姨表兄弟姊妹);交错从表(英语:cross cousin)是指父亲姊妹的子女(即姑表
- 内部效度内部效度(Internal Validity),是指在研究实验测量中,在完全相同的研究过程中复制研究结果的程度。其用来证明一个特殊的自变量,比如一个程序或政策,引起一个被试因变量的改变。在
- 睡眠脚动症不宁腿綜合症(英语:Restless legs syndrome, RLS),又称睡眠腿动症、不安腿综合征、腿不宁綜合症、Willis-Ekbom病或Wittmaack-Ekbom綜合症是一种强烈想要让腿部移动的障碍。平常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一个罪名,最高可判处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5条规定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
- 缓刑客体 · 行为(作为 · 不作为) 危害结果 · 因果关系 · 犯罪主体 主观要件(故意 · 过失) 未遂 · 既遂 · 中止 · 预备阻却违法事由 正当防卫 · 紧急避难心神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