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少数族裔(英语:Visible Minority)是指可通过肤色判断的少数族群或个人,这词主要在加拿大使用。在非欧裔移民大量进入加拿大之前,加拿大社会主要按语言(英语和法语)和宗教(罗马天主教和新教)区分族裔。1960年代大量非欧洲裔移民进入加拿大后,加拿大创造了这词用来指代非欧裔移民的少数族群。加拿大就业平等法案(英语:Employment equity (Canada))将可见少数族裔定义为“除加拿大原住民外的非高加索人种或肤色不为白色的人”。这个词与在美国政治领域使用的有色人种(英语:People in Color)相近,但是美国使用的有色人种包括印地安人。但随着加拿大人口构成的变化,在特定的加拿大地区——主要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安大略省华裔和印度裔聚集地区,包括华裔在内的亚裔人口,显著超过了高加索人口,导致这个词内涵的已经有了实质性的变化。但加拿大就业平等法案(英语:Employment equity (Canada))是一部适用于整个加拿大的法律,就加拿大总体而言,可见少数族裔的概念依然成立,该法案继续生效。
根据2016年人口普查,加拿大全国有约784万人将自己定义为可见少数族裔,占全国人口的22.3%,比2011年增加了158万,也是首次可见少数族裔超过全国人口五分之一(20%)。1986年到2016年的这三十年间,可见少数族裔平均每年增长0.6%,平均每五年增长3%,按照这个进度估算,2062年左右比例将会超过50%,届时可见少数族裔将不再是可见“少数”族裔。
这种变化直接反应了多元文化政策在加拿大人口结构上的巨大影响。
可见少数族裔在部分城市因为人口比例超过加拿大多数族裔,而不再是本地的“少数”族裔,属于该情况的城市见下:
根据2016年人口普查,加拿大共有12个城市可见少数族裔人口过半,全部位于安大略省(6个)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6个)。比2011年增加4个,增加的城市包括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素里和高贵林,安大略省的亚积士和多伦多。
根据2011年人口普查,加拿大共有8个城市可见少数族裔人口过半,全部位于安大略省(4个)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4个)。
根据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列治文市政府网站资料,本来属于传统定义的可见少数族裔占列治文人口超过70%。而在加拿大其他地区的非可见少数族裔——高加索人口低于30%,因此在列治文市,高加索人变成了事实上的英语字面意义上的可见少数族裔——“一眼就能认出的少数族裔”。
注:上表数据包含将自己申报为两个或多个族裔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