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山(满语:ᠠᠰᠠᠨ,穆麟德:,太清:,大词典:;?年-1714年),伊拉哩氏。满洲镶蓝旗人。中国清朝官员,
自吏部笔帖式历迁刑部主事、户部员外部。
康熙十八年(1679年)特授翰林院侍讲,充日讲起居注官,改翰林院侍读。
二十一年(1682年)擢翰林院侍讲学士。
二十三年(1684年)改翰林院侍读学士。
二十四年(1685年)以侍读学士充经筵讲官。
二十五年(1686年)擢光禄寺卿。寻改太常寺卿,迁通政使司通政。
二十六年(1687年)由通政迁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二十八年(1689年)迁户部右侍郎。
三十年(1691年)改户部左侍郎。以奉差任事不尽心,左授郎中。
三十三年(1694年),复擢左副都御史。
三十五年(1696年),随康熙帝亲征噶尔丹,再随将军阿密达追击,任参赞。班师后授盛京礼部侍郎。
三十六年(1697年),充日讲起居注官,迁翰林院掌院学士。充《平定朔漠方略》副总裁官,教习庶吉士。
三十九年(1700年),授两江总督,加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
四十五年(1706年),回京授刑部尚书,充经筵讲官。
四十六年(1707年),康熙帝南巡。阿山任两江总督期间与桑额、张鹏翮倡议自泗州开挖新河、筑堤,引淮水至黄家堰入张福口,会合出清口,称为“溜淮套”;康熙帝亲自视察溜淮套,发现异状,谕曰:“阿山等奏溜淮套别开一河,分泄淮水,绘图进呈。朕策骑自清口至曹家庙,见地势甚高,虽成河,不能直达清口,与所进图不同。且所立标竿多在民冢上,朕何忍发此无限枯骨耶?”下九卿议处,阿山及桑额、张鹏翮都应革职;康熙帝以阿山主导计划,命令只处罚阿山,于是阿山遭到革职。
五十一年(1712年),江苏布政使宜思恭以亏空公帑被谴责,因而列名控诉总督噶礼等人频繁索贿,阿山也受馈赠,下部议处,康熙帝以阿山 老,宽免之。
五十二年(1713年),万寿,官复原品。
五十三年(1714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