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政府主义(Minarchism),有时候也称为最小中央集权(minimal statism)或最小政府,是一种主张在自由社会里,政府的大小以及所扮演的角色应该最小化—只要有能力保护每个人的自由、防范侵犯自由的行为即可,以此最大化每个人的自由。许多小政府主义者将自己视为自由意志主义的一环,并自称是为了延续在古典自由主义哲学里的传统。这个称呼的产生,或许是因为自由意志主义与无政府主义之间的一些差异。自由意志主义者相信,建立一个在保护个人自由的同时也不侵犯到个人自由的政府是可能的;而无政府主义则相信,政府的存在注定会侵犯到个人自由;小政府主义相信,保留一个最小化的政府来维持个人自由是必要的。
小政府主义同意,在认定"什么应该做"和"什么不应该做"的判断原则上可以交由政府来做决定,以此最大化个人的自由;但对于如何加以达成,则往往有争议。许多小政府主义者认为政府应该限制在"最小化"或是"守夜人"(Night watchman)的功能上(例如法庭、警察、监狱、防卫部队等)。一些小政府主义者则认为,政府应该管理必要的公共建设(如修筑道路、印制并管理货币等)。通常小政府主义者倾向于在政府权力的扩大中走向小型的管辖范围(如城市和乡镇),而不是较大的管辖范围(如州和国家)。因为一个人可以在过程中拥有更多的选择(要迁移至其他城市和乡镇,远比迁移至其他州和国家容易的多)。小政府主义者通常反对政府在经济上进行财富重新分配和补贴。不过,许多小政府主义者支持一些程度的税赋,也因此将产生一些程度的财富重新分配以及补贴。
一些小政府主义者通常解释他们对于国家的看法,而不是提出在实务上的结果。比如罗伯特·诺齐克在他的一书里定义了最小政府的角色:
其他小政府主义者则会使用功利主义的论述。他们会利用经济学上的论述,例如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对奥地利经济学派的贡献,或是经济研究上的统计例如经济自由度指数。
知名的小政府主义者还包括弗里德里克·哈耶克、艾茵·兰德、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米尔顿·佛利民等人。
有小政府主义者的组织包括了Reason基金会(Reason Foundation)、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Individual Liberty和Bureaucr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