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樵(1521年-1599年),字明逸,号方麓,直隶镇江府金坛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右都御史。
应天府乡试第六十七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会试第二百二十四名,登第三甲第十五名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历官刑部员外郎。迁山东佥事,以病疾归。
万历初年,张居正为首辅,起用王樵为浙江佥事,擢尚宝卿。官至右都御史。给事中卢大中弹劾其衰老,神宗因此令其致仕。卒赠太子少保,谥恭简。
纂《读律私笺》24卷,著有《周易私录》、《尚书日记》16卷、《周官私录》、《春秋辑传》15卷,《方麓居士集》14卷,为《四库全书》收录。还有《四书绍闻编》、《李记》1卷、《计曹判事》、《书帷别记》10卷、《评定周易参同契》、《老子解》、《西曹判事》等。修《重修镇江府志》。
曾祖王镇;祖父王瀚,赠兵部主事;父王臬,按察司副使。母于氏(封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