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直隶厅:清代的直隶厅,隶属于山西省归绥道管辖。是清朝晚期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才设置的直隶厅,该厅本是将原本萨拉齐厅的西境一带,设置“五原抚民厅同知”,可是这个新筹设的五原直隶厅厅衙门,当时却寄治于当时的包头镇。
五原直隶厅,在清代光绪年间当时厅等级编制上是:“要”。故为“一字缺”的“简缺”编制,不是“四字缺”的“最要缺”编制。
又,当时山西省在长城以北,汉人与蒙古人交界民族错居地带(清代当时俗称山西“口外”),都是设“直隶厅”直属于省管辖,而不设置府、直隶州,或更下一级的县级单位的县、散州、散厅。所以当时“口外”地区,设置了一系列这类直隶厅,直属于省衙门管辖。但清朝中后叶,道制度新起后,这些直隶厅又统归“山西省”的归绥道管辖。这些直隶厅在当时统称为“山西口外诸厅”,有如归化城厅、萨拉齐厅、丰镇厅、托克托厅、宁远厅、清水河厅、和林格尔厅、兴和厅、武川厅、陶林厅、五原厅、东胜厅,都是“山西口外诸厅”。又,原来清代的“山西口外诸厅”,今日都改划入内蒙古自治区境内。
民国时代,全国实施“废厅改县”,五原直隶厅改制为五原县,沿革到今日,五原县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下所辖一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