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名是日本律令制下的一些与中国相应的官职名、部门名。
8世纪前期,《大宝律令》、《养老律令》颁布,整备二官八省以下职制,制定百官的职名,以唐式职名作为部署名的一种雅称。沉醉唐风文化的藤原仲麻吕(惠美押胜)掌握政权。天平宝字2年(758年),将所有官职强行改为唐名(仲麻吕自行新设的紫微中台相等于皇太后宫职称为紫微令)。天平宝字8年(764年)仲麻吕失势后回复旧称,之后被用作于官职的别名及雅称。奈良时代后半至平安时代出现各种的令外官,唐名再被使用(设立藏人头、检非违使等令外官)。
唐名按照官职的身份、职能,置换对应中国历朝的官名,由于中国不同朝代对相同或相若的官职有不同名称,有时一个职位会有多个唐名。
这些唐名,与中国王朝职制并非完全一致,亦并非根据官职的名字,很多官职都有多个唐名,相对不同官职有相同唐名的亦不少。在除目上朝廷正式官位并无记载。在书简、日记、汉诗、军记物等非正式文书经常被使用。明治时代内阁制度成立后,律令制名实并亡,然而新设的内大臣(律令制下内大臣的不同职位)称“内府”、枢密院称“枢府”,根据唐名传统的命名方法剩下的简称仍然存在。总理大臣简称为“首相”、外务大臣简称为“外相”,到现在仍然存在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