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控制或物价管控是政府对市场上商品和服务的收费价格制定和实施的限制。 实施此类控制背后的意图可能源于希望即使在短缺期间也能保持商品的可负担性,并减缓通货膨胀,或者,确保某些商品供应商的最低收入或试图获得维生工资。 价格控制有两种主要形式:价格上限,可以收取的最高价格;以及价格下限,可以收取的最低价格。 价格上限的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是租金管控(英语:Rent regulation),它限制了房东在政府准许下之收取租金增长。广泛使用的价格下限是最低工资(工资是劳动力的价格)。 从历史上看,价格控制通常作为更大的工资政策包裹的一部分实施,同时还采用工资控制和其他监管要素。
在经济学和经济政策中,价格控制是一种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干预,旨在在市场失灵时监控市场价格。
尽管政府经常使用价格控制,但许多西方经济学家认为价格控制并没有达到目的,并反而建议应该避免这种控制。 例如,在1990年代初接受调查的1,350名美国经济学家中,其中近四分之三不同意“工资价格控制是控制通货膨胀的一个有用的政策选择”这一说法。
一个早期此类措施的例子可在旧约圣经中找到,以色列人被指示不向其他以色列人收利息。
罗马皇帝戴克里先尝试在3世纪末向所有商品设立价格最高上限,但推行受阻。
近代价格管制的例子有租金管制和反高利贷法。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美国食品管理局(与现今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关)曾推行了食品价格最高上限。 二战中的美国与纳粹德国也曾推行价格管制。
一些美国州政府有时也会选择推行自己的地方管制政策。如加利福尼亚就在州内限制了电价,使得美国经济学家汤玛斯.索威尔(Thomas Sowell) 抨击其政策是加州偶有电力供应短缺的罪魁祸首。索威尔在2001年对加州的地方管制政策发表了意见:“电力公司被限制了可向消费者征收的电费,而无法抵销其购买电力的费用,使之收支失衡,出现入不敷出的状况。金融市场因而降低了其债权评级。”加州的物价监督管理局虽允许上调电价,但仍不足以抵销电力公司在电力批发市场上所须付出的价格。经济学家劳伦斯.马克维奇(Lawrence Makovich) 称:“我们已经在加利福尼亚看到了维持价格上限的弊端,价格管制间接推高了物品需求,加剧供应短缺问题,同时也迫使全美最大的公用事业公司太平洋煤电公司在短短的四个月宣告破产。”虽然有人说加州电力供应商往年收费高于市场价, 《旧金山纪事报》在2002年报导称加州大停电前,多家能源供应商因可在美国西部其他州赚取更高利润而撤离加州能源市场。美国联邦能源委员会为了避免加州进入轮流停电状态而行使联邦政府权力废除了加州政府的电价限制令,但六个月后为稳定失控电价而为每百万瓦设定价格上限。
夏威夷州政府曾在2005年为反制哄抬物价,一度制定了汽油批发价的上限。但因其力度不足,毫无成效,法令很快地被撤销。
对价格管制的反对声的主要原因是,价格在被人为抑制后,需求将增加,而供应将追赶不上需求,造成物品供应短缺问题。正如拉克坦提乌斯评戴克里先:“通过各种税收,他使所有东西变得出奇昂贵;通过法律他企图抑制价格。于是(商人的)鲜血为鸡毛蒜皮而流;人们不敢进行任何买卖,一切变得更稀缺严峻。直至最后,残害众生,其(价格限制)法不通,只得废除。” 正如罗马帝皇戴克里先的限制最高价格法,物品短缺创造黑市,而黑市价总是高出自由市场价。再者,一旦管制废除,价格立即上涨,可能短暂地出现经济震荡。
价格管制造成供应短缺的典型例子可参见1973年10月19日至1974年3月17日的阿拉伯石油禁运。当时,由美国生活费委员会制定的低廉汽油价无法反映汽油短缺的真实情况,全美国的加油站都出现大排长龙的汽车与卡车;有些加油站甚至因无汽油可卖而关闭。汽油限价低于市场应该承担的价格,于是乎存货消失。无论价格是自愿或非自愿地被定在市场结清价格之下,结果无异地都会造成短缺。价格管制无法达到其目的,即降低消费者须付价格,却会降低供应量。一旦汽油价格管制废除,供应不再短缺,车龙也从加油站消失。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尔顿·傅利曼曾说:“我们经济学家所知不多,但我们绝对知道如何制造供应短缺。比方说,若你要番茄断货,就颁布一道法令禁止分销商每磅番茄售卖超过两分钱。你立刻能使番茄断货。同样道理适用于石油和煤气。”
美国总统理查·尼克森的《新经济政策》其中一项是废除1971年的价格管制法令。法令废除后,物价急速上涨。五个月后,政府再次实施价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