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梵语:धर्म,转写:dharma;巴利语:धम्म,转写:dhamma),可直译为万法、轨则等,音译为达磨、达摩、驮摩、昙无、昙,佛教术语,指佛教对世间、出世间的所有义理与修证的开示。世间所有事物和现象称为世间法或有为法,与之相对的是出世间法或无为法。法的总和叫一切法。
源自古印度哲学,即是在佛典上用例极多且语意不一。主要有:
佛门的加行、正行、结行,圆满的修持就叫佛法。
法的梵文字根来自dha-,意思为持、保持、任持不失,印顺法师在《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发展》说:“法——达磨dharma,是众生的归依处,是佛引导人类趣向的理想与目标。自觉自证的内容,不是一般所能说明的、思辩的,而要从实行中去体现的。为了化导众生,不能没有名字,释尊就用印度固有的术语──达磨来代表。”在早期佛教中,意指八圣道,因为是一切圣者所必经的,是通往解脱的不二圣道,不变不失,所以称之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