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英语:Authority),可以最简单地定义为“正当的权力”。权力是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而权威则是发挥此影响的权利。
人类社会中某种不容置疑的,强制性力量,要求人们无条件的遵从。这是人类社会自身的需要,她在很多方面构成了权力的基础。权威可以是神、也可以是人,也可以是抽象的法律或者对人类共同生活的某种理解。
对权威的接受,不是通过武力等暴力威胁进行强制,而是通过教育、传承、劝导等方式使处于同一个共同体中的人自愿的接受。
作为公共行政学最主要的创始人之一,马克斯·韦伯认为,任何组织的形成、管治、支配均建构于某种特定的权威之上。适当的权威能够消除混乱、带来秩序;而没有权威的组织将无法实现其组织目标。他提出了三种正式的政治支配和权威的形式,分别为传统权威、魅力权威、以及理性法定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