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录像(英语:Music Video)又名“音画”、“音乐影片”、“音乐短片”、“音乐视频”、“音乐录影带”等。在华人社会最通行的叫法为其英文名称“Music Video”的首字母缩写“MV”,但在中国大陆、台湾等地区,早年曾误用“MTV”作其缩写,一般认为是受到MTV频道的影响。
音乐录像是指与歌曲搭配的视频,现代的音乐录像主要是为了宣传音乐唱片而制作出来,即使音乐录像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很久以前,但直到1980年代美国音乐电视网(Music Television,MTV)成立之后音乐录像才开始成为现今的样貌与普及,音乐录像可以包括所有视频创作的形式,包含动画、真人动作视频、纪录片等。
在1910年,亚历山大·史克里亚宾为了歌剧和一种叫做“”的音乐器材,写了一首交响曲。在1920年代,奥斯卡·费斯琴格(适当的定义了这个名词)的动画电影搭配了管弦乐队弹奏的配乐。费斯琴格也制作了短拼的动画视频,为了宣传Electrola唱片公司新发行的唱片,这些视频很有可能就是史上第一支音乐视频。
在1929年,俄罗斯电影的革命者狄齐卡·维托夫(Dziga Vertov)制作了一部片长40分钟的视频,叫做。这部电影实验了拍摄真实事件的手法,有别于乔治·梅里斯(Georges Méliès)夸张的戏剧性表现方式。整部电影都使用了音乐作为背景(在放映的戏院由管弦乐队现场伴奏),而且完全没有对白。这部电影特别之处在于,它利用了快速剪辑和快速画面的技巧,将整部电影的节奏和音乐结合,并让观众产生情绪。这部电影被认为设定了纪录片的拍摄原则,也对所有电影制作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以下是一些世界上知名的音乐电视频道(以播放音乐视频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