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为汪精卫政权的最高立法机关,1940年成立。为南京国民政府之附属机关,设有60个席位。最后的第二届立法委员于1942年4月宣誓就职。
1940年3月30日,立法院随汪兆铭的南京国民政府而成立,由陈公博出任立法院长,并任命立法委员约50人。立法院对汪精卫政权的法律、预算、大赦、宣战、媾和等重要事务有议决之权。
1944年汪兆铭逝世后,陈公博继任为国民政府主席,其所遗立法院长一职则由监察院长梁鸿志调任。
立法院主要官员包括:
立法院立法委员有:
立法院为汪精卫政权的最高立法机关,1940年成立。为南京国民政府之附属机关,设有60个席位。最后的第二届立法委员于1942年4月宣誓就职。
1940年3月30日,立法院随汪兆铭的南京国民政府而成立,由陈公博出任立法院长,并任命立法委员约50人。立法院对汪精卫政权的法律、预算、大赦、宣战、媾和等重要事务有议决之权。
1944年汪兆铭逝世后,陈公博继任为国民政府主席,其所遗立法院长一职则由监察院长梁鸿志调任。
立法院主要官员包括:
立法院立法委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