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镜峰(1930年9月5日-2012年3月11日),台湾台东人,台湾政治人物,曾任台东县县长。
黄镜峰原籍嘉义朴子,婴儿时随父母迁居台东。高中毕业于省立台东中学,曾任国民党台东县党部委员,1968年至1976年间任台东县第六、七届县长。1976年出任台湾省粮食局代理局长。1984年起任台湾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1989年兼任代理台中市市长,同年出任国民党高雄市党部主任委员。1991年当选第二届国民大会代表。1993年任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主任,1995年任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他还是国民党第十二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十一、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第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
1998年起黄镜峰转任由退辅会持有52%股权的欣欣水泥董事长。2005年因脑溢血中风成为植物人后,欣欣水泥决定他以请病假方式继续出任董事长一职并继续领取17万元月薪,从而受到质疑。此后,欣欣水泥召开临时常务董事会解任其董事长职务。
2012年3月11日因病辞世。
其子黄健庭曾任台东县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