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岑(?年-?年),字高伯,直隶江都县(今江苏省扬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丙戌进士。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升南京大理寺左寺正。出为浙江杭州府知府。因处理海宁县知县贪腐案,得罪御史,被弹劾罢官。。
工诗文。有《竹素斋集》。
方岑(?年-?年),字高伯,直隶江都县(今江苏省扬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丙戌进士。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升南京大理寺左寺正。出为浙江杭州府知府。因处理海宁县知县贪腐案,得罪御史,被弹劾罢官。。
工诗文。有《竹素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