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銮(1477年-1546年),字仲鸣,号石门,直隶京师人,锦衣卫籍,祖籍山东诸城,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内阁首辅。
曾祖父为锦衣卫校尉,翟銮遂寄籍顺天府。弘治十八年(1505年)登进士,授庶吉士,改翰林院编修,继为刑部主事,进为侍读。
嘉靖年间,累升至礼部右侍郎,嘉靖六年(1527年)因连续举荐进入内阁。杨一清认为其名望尚浅,请用吴一鹏、罗钦顺,而嘉靖帝不批准,仍命其为吏部左侍郎,兼文渊阁大学士,赐银章“清谨学士”。以兵部尚书入阁办事。嘉靖二十一年(1541年)夏言被罢免,翟銮升为内阁首辅,进少傅、谨身殿大学士,任内与严嵩不和。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在明甲辰科场案中因儿子翟汝孝、翟汝俭科举舞弊,被严嵩弹劾而得罪削籍,严嵩继为首辅。明穆宗继位后,恢复官职,并谥文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