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图书馆(又称栖霞图书馆,前称栖霞县图书馆)是一座位于中国山东省烟台栖霞市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是栖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隶属于栖霞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于1985年,现有馆舍位于山城路88号,藏书量达12万册,是文化和旅游部评定的国家三级图书馆。
该馆曾因当地经济落后等原因难以发展,藏书量稀少;加上馆舍因筑路而不得不搬迁,一度没有固定馆舍,加上办公设施陈旧,甚至曾被笑话为“古物博物馆”。该馆通过各种方式,举办活动,筹集藏书,在发展状况上成效明显,有了起色。是2014年山东省古籍保护先进单位、2018年烟台市文明单位。
清朝的乾隆、嘉庆时期,随着官方刻印图书的发展,栖霞一带的私人藏书逐渐发展起来,其中著名经学家郝懿行拥有超过万册的私人藏书。到了近代的1937年,栖霞县民众教育馆成立了“万有书库”,这是全县最早的图书馆,藏书达万余册,主要读者为中小学教师。1939年县城被日军攻占后,书库关闭,藏书散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随着图书馆、室的普遍创建,县内图书收藏量迅速增加,全县图书馆、室总藏书在百万册左右。栖霞县图书馆就是在这一时期涌现出来的,它成立于1985年,当时藏书为31505册,并建有阅览室。该馆是烟台市内最后一个从文化馆内分离出来的县级图书馆,建馆初期一穷二白。在一番努力下,1990年该馆被山东省文化厅评为“先进图书馆”,并于1994年成为国家三级图书馆。
2008年,该馆因道路拓宽改造而搬迁馆舍,一度没有固定场馆。2010年,该馆设立“栖霞文库”,收藏栖霞地方文献和相关专著。2011年起,馆内实行免费开放,取消了除押金以外的一切收费项目,包括借书证工本费、年费、验证费等,同时实行一证通,持证读者可在馆内所有的开放窗口免费阅览、借书。同时简化办证手续,引入图书采编系统,实行计算机管理。2012年起常年开展“图书互换、知识共享”图书交换活动,并设立图书交换室。2013年12月成为烟台市古籍保护重点单位。2014年被评为山东省古籍保护先进单位。2015年,设立“栖霞市图书馆·尼山书院”,传播国学知识和国学经典。该馆之前一共经历过三次搬迁,2016年3月到4月,馆舍第四次搬迁到山城路88号(原环保局办公楼),4月1日开放。2018年8月28日,该馆被文化和旅游部评定为国家三级图书馆。2019年1月被评为2018年烟台市文明单位。
目前的栖霞市图书馆馆舍位于山城路88号,于2016年4月启用,建筑面积2357.7平方米。馆舍开放时间是上午8:00至11:30及下午2:30至5:30(春、夏季)或2:00至5:00(秋、冬季),全年开放。馆内除古籍图书和部分工具书外,其他书报刊均实行全开架借阅,并将开架图书排架误差率控制在4%以下。馆内现有阅览座席128个,电子阅览室座席30个,文化讲堂座席30个,提供免费存包和免费开水。
馆内设有借阅室、报纸期刊阅览室、儿童阅览室、视障阅览室、老年阅览室、农民工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图书交换室、文化讲堂、馆长办公室、栖霞文库、辞书方志室等部门。其中电子阅览室分两个,可凭读者证免费上网2小时。儿童阅览室、视障阅览室等都是针对不同年龄层,在新馆基础上而大力打造的,共有7个。
栖霞市图书馆是栖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下设采编辅导科、外借科、阅览室、藏书保护科、信息资源科、办公室。该馆馆长为李玉光。2019年预算中财政拨款为188.11万元。
馆内办理读者证需缴纳100元押金,且外借图书不能超过30天,每超一天收取0.1元的滞纳金。每张读者证可借图书、期刊各两本,合计4本,总价值不能超过押金,可续借两次。另有“超级读者证”,缴纳200元押金办理,一次可借图书4册、期刊4册。
因栖霞市在山东省内经济比较落后,该馆购书经费不足,办公设施也陈旧落后,馆舍一度不固定,甚至被嘲笑为“古物博物馆”。2013年3月,该馆在全市范围内发动捐书活动,共收到30876册图书、期刊,其中1.3万册图书和少量期刊具有再利用价值。次年4月再次发动捐书活动,共收到30,461册图书、期刊、光盘,其中22,412册图书和少量期刊、光盘具有再利用价值。该馆用两次活动中收到的藏书中,抽六千册新建了6所“农家书屋”。目前,该馆藏书达12万册,其中中文普通图书有8.5万册,电子书2万余册;期刊七千多册,报纸合订本四千余册;地方文献3500多册,古籍书4300余册。
栖霞市图书馆·尼山书院内曾推出多个活动,如《用心悦读,用爱表达——破解中小学朗诵的瓶颈》的公益讲座、“爱我家乡声润栖霞”栖霞原创诗文诵读会等。馆内还开展过一些儿童阅读推广活动,吸引儿童走进图书馆。该馆设有一支志愿服务团队,共有志愿者100多名,其中注册志愿者70多名。下设阅读推广项目“快乐阅读”,该项目被认定为山东省基层文化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2015年、2016年、2017年,该馆先后开通微信公众号、网上自助查询系统、新浪微博,并于2017年开通移动图书馆,购置电子图书和电子借阅机。该馆还提供数字图书和电子期刊、报纸的阅读服务。该馆的自动化网络系统建设在烟台市三级图书馆内居领先水平。
2010年,栖霞市图书馆在亭口镇上杏家村设立第一个村级“流动图书室”。截止2017年11月,已有17个村提出申请并成功设立村级“流动图书室”,而全市已设有“流动图书室”32个,每年流动图书10000余册次。此类流动图书室建设,促进了各村的安定团结,在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且通过提供专业的资料,有力地促进了各村经济的发展。
2014年3月,在“烟台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任务分工表”中,栖霞市图书馆在“图书馆建设”一项指标内未达标。该指标要求“市、县两级图书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1册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4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5次以上”,而栖霞市图书馆为国家三级图书馆,不符合这一标准。对此,烟台市方面在同月表示,将对不符合标准的场馆进行标准化建设提升,在硬件方面解决栖霞市图书馆不达标的问题。该馆在多方面进行努力,成效明显。据2017年的统计,2016年栖霞市民阅读量排名,第一名年度阅读量达160本,较2014年度的第一名增长40本;第十名2016年阅读量为110本,较2014年度的第十名增长90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