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树德(1522年-1587年),字与成,别号阜南,榜姓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区)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乙丑进士。官至山东巡抚。
父林鹄生三子,以家贫,次子树声入赘李氏,幼子树德年十四,复入赘于薛氏,读书于山寺中。嘉靖二十五年(1546)中丙午科应天乡试,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进士,授浙江严州府推官。隆庆二年(1568年),升任刑部湖广司主事。隆庆四年(1570年),改礼科给事中,转兵科右给事中,巡视京营。隆庆五年(1571年),任会试同考官,转左给事中,巡视内十库,又奉命册封周、赵二王,升任礼科都给事中。
神宗即位,陆树德弹劾太监冯保。升尚宝司卿。历应天府府丞。万历六年(1578年),署南京国子监祭酒,改太常寺少卿,又署翰林、光禄、鸿胪,以忤冯保故,徘徊南中且七稔,足迹遍九列。万历九年,任南京太仆卿。万历九年,升南京太仆寺卿,改北京太仆寺卿。万历十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十一年十二月以病辞职归乡,万历十五年(1587年)卒,年六十六岁。
有《陆中丞文集》。
曾祖陆庭训,祖陆兰,入赘林氏,生子林鹄,号志梅,以子贵,俱赠尚书。鹄妻沈夫人生三子:次兄陆树声,幼子陆树德。原姓林,隆庆初年,奉诏复姓陆氏。
配薛氏、董氏,生一子陆彦桢,万历二十三年进士,南京吏部考功司主事,薛出,娶四川布政使潘允端女,再娶主事张烈女。女婿张仲文、范允谦、戴士毅、冯大顺。有孙陆景星、陆景明、陆景皋;曾孙陆庆绍、陆庆绳、陆庆绵;姻亲范惟丕、外孙范必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