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55°56′50.6″N 3°11′13.9″W / 55.947389°N 3.187194°W / 55.947389; -3.187194
爱丁堡大学法学院(英语:Edinburgh Law School),1707年建校,是位于苏格兰爱丁堡爱丁堡大学的法学院。爱丁堡大学法学院位于爱丁堡大学旧学院, 是大学最初的校址。爱丁堡大学法学院靠近爱丁堡乔治广场以及爱丁堡大学的主校区,距离爱丁堡城堡和皇家一英里不远。爱丁堡大学法学院座落于苏格兰的法律中心,靠近苏格兰议会大厦,也是苏格兰高等法院的所在地。
2010年,《卫报》将爱丁堡大学法学院列为英国排名第四的法学院,苏格兰第一。
1707年,当 苏格兰王国和英格兰王国合并成为大不列颠王国之时,安妮女王在爱丁堡大学设立了公法和自然法的教席,第一任教师是Charles Erskine,正式创立了爱丁堡大学法学院。1722时,爱丁堡大学法学院已经有了四名教授,教授课程包括民法、苏格兰法律与历史 。
今天,爱丁堡大学法学院在罗马法、欧洲法、犯罪学、商法、知识产权法、劳工法、国际法、比较法和人权法方面都有着较高的声誉。
爱丁堡大学法学院著名校友包括:
目前,爱丁堡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包括Regius Professor Neil Walker;欧盟法教授Niamh Nic Shuibhne; 以及小说家 Alexander McCall Smith; 前任欧洲初审法院法官Sir David Edward QC; 苏格兰法律Commissioner Dr Andrew Steven; 前任Scottish Law Commissioners Hector MacQueen教授, George Gretton教授,Gerry Maher教授 QC以及Kenneth Reid教授; 荣休教授Robert Black QC (洛克比空难审判的设计者); 荣休教授J. Kenyon Mason; Honorary Fellow and Lord Lyon King of Arms David Sellar;访问教授Alan Watson; 以及国际律师 Alan Boyle。
2008年,爱丁堡大学开始出版《爱丁堡学生法律评论》,资助者是律师事务所史密夫律师事务所和Balfour and Man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