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峰林家,是日治时期台湾五大家族之一,因其发迹于雾峰(古称阿罩雾,今台中市雾峰区)而得名。自19世纪中期以来,林家掌控了中台湾大量的田地,领有数千精良兵勇以及樟脑专卖权等特权,协助平定太平天国、戴潮春事件并参与清法战争,是清治时期台湾社会最具影响力的家族之一。
雾峰林家与板桥林家在清代便发迹,台湾人称“一天下,两林家”。一如板桥林家花园,雾峰林家占地广阔的莱园也相当闻名(位于林家创办的明台高中校址内)。日治时期,雾峰林家与基隆颜家、板桥林家、鹿港辜家、高雄陈家并列为“台湾五大家族”。
雾峰林家的祖籍源自闽南漳州府平和县五寨乡埔坪村,1746年渡海到台湾定居。最早的一辈是第14世林石,生于清雍正七年。林石因被官方认为参与了抗清的林爽文事件,后被官方捕杀。后在林石长子-林逊遗孀黄端娘的带领下,第三代林甲寅从原先大里杙(今大里区)移居阿罩雾(雾峰),重新展开经营。其后代以林奠国、林定邦为中心分为两支,林奠国后代被称为“顶厝”,林定邦后代则为“下厝”。林家发展初期主要由下厝系发挥其影响力,家族以军功发迹;后期则顶厝系抬头,以艺文、社会运动知名。
1853年,小刀会起事,部分成员于1854年转而来台,滋扰北台湾沿海,并趁势攻占鸡笼(今基隆市)。北路协副将曾玉明征召林文察助战。林文察选择与客家人和解,并与义民军合作共同抵御。同治元年(1862),台湾亦爆发戴潮春之乱,此乃继朱一贵、林爽文之后的大乱事。同治二年六月,林文察升至陆路提督,带兵返台平乱, 至同治四年方渐平息。由于抗清领袖均系林家族敌,因此乱事渐平后,其他大族没落,戴潮春事件时林文察收购或占有大量房屋土地,使林家田产倍增,并因平定戴潮春事件有功,得清廷赏赐全福建省(当时包含台湾)的樟脑专卖权, 林家蜕变为中部第一大家。林文察在中国与太平军作战而阵亡后,林文明继任族长,林文明利用处理戴潮春事件叛军财产的机会,再次大力扩充家业。得罪公家与民家,屡遭诉讼,最后被官府当庭斩首,林家一度想要造反,但后来认为是官府设下的陷阱,于是忍耐,并前往朝廷告御状。
1884年,林家在雾峰的经营随着土地开垦,商号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当时家族中的林朝栋,曾率乡勇在中法战争中立功。战后台湾建省,首任巡抚刘铭传推动新政,重用林朝栋等士绅,家运遂中兴。
1890年代,雾峰林家因掌握全台湾樟脑的外销,利润相当可观。
1893年开始,林家事实上已转为艺文世家,在林朝栋的樟脑事业达到顶点后,他的堂弟林献堂成为族长,林献堂与他父亲林文钦都相当喜欢文学、戏剧与美术,联合士绅创办台中一中,并开始装饰林家的建筑。他们所修筑的“莱园”是今日台湾园林建筑的代表。
1900年代,林家的林资铿是抗日的代表,当时林家的资产大多被日本政府强行征收(包含现今台中公园),1915年林资铿到中国参加了孙中山兴起的中华革命党,1921年就升任为大元帅的侍卫官,1925年被军阀杀害。
林献堂侄子林鹤年,曾任三届台中县县长。林家后代林寿宇为台湾现代主义绘画大师;林博正为明台产险前董事长,身家百亿,林博正之长子林明弘使用台湾花布图像创作而闻名,二子林明元及三子林明聆曾任产险公司董监事,幺子林明洋则曾因投资失利与父亲对簿公堂。
下厝代表性建物 宫保第大花厅
顶厝代表性建物 景薰楼
莱园
林氏祖莹(葬罗太夫人、林献堂夫妇、林阶堂夫妇)
日治时期的由林献堂、林烈堂等中部仕绅创办的台中一中
林献堂与雾峰地方绅士创办的明台中学
由林烈堂等中部仕绅创办的新民高中(今烈堂楼)
雾峰林家位于台中市区的私人花园“瑞轩”捐赠而成的台中公园
台中市大智路“瑾园”为林子瑾故居,曾为栎社集会所与台湾文社事务所、集会所及文库
雾峰林家宫保第园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