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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宁德市的市辖区,自公元933年建县以来历经宁德县、县级宁德市等历史时期,1999年成为地级宁德市的唯一一个市辖区及行政中心。作为一个拥有1091年历史的县级行政区,蕉城区境内拥有涵盖古驿道、水利工程、宗教建筑、新石器时代遗址、古窑址、古民居、名人墓葬以及宗祠建筑等数十处文物保护单位,本列表列出宁德市蕉城区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国省级保护单位的简要介绍。[1]
目前,宁德市蕉城区境内拥有50多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和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为地级行政单位的宁德市人民政府未曾公布地市级的“宁德市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历史年代最早的是新石器时代的山下村遗址,最晚建成的则是1977年建立的蕉城革命烈士纪念碑。拥有最多文物保护单位的乡镇是霍童镇,境内拥有1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和7个蕉城区文物保护单位。[2]
本列表列出宁德县人民政府(1988年以前)、县级宁德市人民政府(1988年—1999年)以及蕉城区人民政府(2000年至今)公布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其中已经升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再列出。此外,蕉城区人民政府于2005年撤销了2个公布于1980年的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林仲麟墓和林国渝墓),下表也不再列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