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越南语:Mặt trận Dân tộc Giải phóng miền Nam Việt Nam/�陣民族解放沔南越南;英语:National Front for the Liberation of Southern Vietnam),西方及当时的南越习称为“越共”(Việt Cộng),是越南战争期间,越南劳动党在南越成立的反抗南越政权的统一战线组织。
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在1960年12月20日在西宁省周城县成立,并发布十点纲领,纲领号召成立的一支人民军队,目标是“推翻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在越南南方的反动统治,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在南方实现独立民主、改善民生、和平中立,进而和平统一祖国”。由越南南方各阶层、各民族、各党派、各社会和宗教团体的爱国力量组成的反美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参加这个组织的有越南人民革命党,越南民主党,越南民族、民主及和平力量联盟等二十多个政党和人民团体。南方民族解放阵线设立了各级委员会和人民自治委员会。虽与北越的越南人民军同由越南共产党领导,但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在名义上是独立的。该组织幕后的直接领导机构是越南劳动党南方局。
1961年2月15日,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把越南共和国境内各地的人民武装统一组成越南南方人民解放武装力量,从事游击战。1961年10月30日律师阮友寿从富安省绥和市越狱成功,11月抵达西宁省北部的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根据地就任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主席。1965年3月22日,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中央委员会针对美国直接出兵扩大越南战争发表解决越南问题的严正声明。
1967年8月,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举行非常大会,通过民族解放阵线的政治纲领:民族解放阵线决心“进一步扩大民族大团结,动员和鼓舞全民冲向前去,决战决胜美国强盗,建设独立、民主、和平、中立和繁荣的南方。”
1969年5月,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提出《关于帮助恢复越南和平的全面解决越南南方问题的原则和主要内容》的十点建议。
1969年6月6日到8日,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和“越南民族、民主及和平力量联盟”两个代表团在南方解放区召开越南南方国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宣布成立“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随后一年内,有二十多个国家承认并建立了外交关系。
1975年4月30日推翻越南共和国后,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成为越南南方的唯一代表。1976年,越南南北统一。1977年2月,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同“越南民族、民主及和平力量联盟”和越南民主共和国的“越南祖国阵线”,合并为“越南祖国阵线”。
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使用的现代武器大部分都是由苏联、华沙条约国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当中不少是二战后的剩余物资。另外也有在第一次印度支那战争中法军遗留下来,和缴获自美军的武器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