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镜,又称孽镜,是佛教、道教信仰中地府的镜子,可照出死者所昔日造业,当东岳大帝、酆都大帝、十殿阎君等冥间神灵审判死者时,细数其罪过,死者畏惧于地狱之苦,必然抵赖,而神灵就会出示此镜,照映出该死者当时造恶的模样。在早期佛教,认为是天人持有的镜子,可映出天人五衰。而后逐渐演变为地府的镜子。
《佛学大辞典》:“净玻璃镜,物名,所谓业镜是也,在阎魔厅,罪人一生恶业之事实悉现前,令当人见之。此净玻璃镜之名,出于伪造之《十王经》,不足取。谓之业镜,又称火珠,以显现罪业之说,则经论有明据。”
《楞严经》:“如是故有鉴见照烛,如于日中不能藏影。故有恶友、业镜、火珠,披露宿业,对验诸事。”藏传佛教莲华生大师《中有教授听闻解脱密法》:“司命鬼王将谓汝曰:‘吾此业镜,可以鉴照。’彼言已,即观业镜。彼业镜中,凡善恶业,无不照现,朗然无逃。故汝纵谎言,亦毫无济于事。”
《西京杂记》说:中国史自古有这样的传说,秦始皇获得宝镜一面,可照出人心跳的快慢,相当于测谎机,是为“秦鉴”或“秦镜”,秦始皇用以照耀宫女,避免自己被刺杀,到后来曾被刘邦取得,刘邦把这些宝物封存,交给项羽,项羽将宝物带回西楚之后,就不知去向了。后来有人称这镜子进入了阴司地府,成为地府的宝物。
道教的《地府十王拔度仪》:“冥府第五宫最圣耀灵真君,世人所谓阎罗大王,乃北阴天君之上佐,诸大地狱之总司,号同九幽,位齐五斗。亡人五七,当至此宫,业镜现形,随缘报对。”
清代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佛以孽海洪波,沉沦不返,无间地狱,已不能容,乃牒下阎罗,欲移此狱囚充彼啖噬,彼腹得果,可免荼毒生灵。十王共议,以民命所关,无如守令,造福最易,造祸亦深,惟是种种冤愆,多非自作,冥司业镜,罪有攸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