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英语:)是导演卡洛·李在1968年的歌舞片。这部电影是同名音乐舞台剧之电影版本,剧中的音乐词曲均由莱诺·巴特(Lionel Bart)编写。编剧为维农·哈里斯(Vernon Harris)。
无论这出戏的电影或音乐剧版本,都是由狄更斯原著的小说“雾都孤儿”所改编。音乐剧中包含的歌有“食物!荣耀的食物!(Food, Glorious Food)”、“顾及你自己(Consider Yourself)”、“只要他需要我(As Long as He Needs Me)”、“偷一两个钱包(You've Got to Pick a Pocket or Two)”、“嗡帕帕(Oom-Pah-Pah)”以及“爱在哪里?(Where is Love?)”。
电影的版本是由罗慕勒斯电影公司(Romulus Films production)制作,并由哥伦比亚电影公司作国际发行。该片主要在英国苏里的谢珀顿制片场(Shepperton Film Studio)拍摄,其余镜头也是在英国取景。
“雾都孤儿”获得第41届奥斯卡金像奖的最佳影片。
本片启用了相当多的童星以及演员,原先“费金”这个角色接洽过彼得·谢勒与彼得·奥图尔,在他们都回绝该角后,音乐剧版本中饰演费金的朗·穆迪便于电影版本中再度饰演费金的角色。
电影版的剧本是由维农·哈里斯改编自莱诺·巴特的词曲以及狄更斯的小说,并由卡洛·李德爵士担任导演,饰演比尔·赛克斯的奥立佛·李德正是他的侄儿。有几首音乐剧当中的歌曲在电影版本中并没有出现,但是这些没有出现的歌曲,是以变奏的方式成为电影版的配乐呈现。例如比尔·赛克斯的歌曲“我的名字”这首歌便能在电影版中赛克斯第一次出场时听见,此外在赛克斯犯案时也能听到几次。
电影版中也增加了几场在音乐剧中所没有的情节。编剧更改了一些剧情使得比尔·赛克斯这个角色更贴近狄更斯的原著,在音乐剧版本中,比尔·赛克斯直到第二幕才出场,电影版本中一些比尔·赛克斯所唱的歌也被删除掉了。
这部电影是从1967年的6月23日,于英国的谢珀顿制片场开始拍摄。
“雾都孤儿”获得了相当的好评,宝琳·凯尔在《纽约客》中提到,这是少数优于原音乐剧的改编电影。
李安曾以本片类比《亚果出任务》,为《少年PI的奇幻漂流》未得到奥斯卡最佳影片作辩解。他说:“现在谁还记得《雾都孤儿》。”
1968 奥斯卡金像奖“雾都孤儿”获得十一个奥斯卡金像奖提名,及赢得六个奖项:
本片其他的提名为:
“雾都孤儿”是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的电影中唯一一部普遍级(G-rated)的影片(接下来的几年出现了一部唯一审为X级的电影“午夜牛郎”,两年后这部片被重审为R级),在2002年“芝加哥”获得最佳影片之前,“雾都孤儿”是最后一部获得最佳影片的音乐片,这其中相隔了三十四年之久。
1968 金球奖 (影视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