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惑防止条例(日语:迷惑防止条例/めいわくぼうしじょうれい)是日本的一系列条例(日语:条例),旨在透过防止对公众造成显著妨扰(迷惑)的暴力性不良行为等,维护居民平穏生活。目前全47个都道府县及部分市町村均有制定,名称大多为“迷惑防止条例”或“对公众造成显著妨扰的暴力性不良行为等防止相关条例”(公衆に著しく迷惑をかける暴力的不良行為等の防止に関する条例)等。
1962年,东京都率先制定这条例,及后全国各地纷纷跟进。条例最初名为愚连队防止条例(ぐれん隊防止条例),当时愚连队已成为社会问题,条例重点在于防止他们的粗暴行为。时至今日,除愚连队的粗暴行为外,条例禁止的行为已扩展至黄牛、痴汉、缠扰、发放色情传单(日语:ピンクチラシ)、强卖(日语:押し売り)、偷拍、偷窥、揽客(日语:客引き)、星探等等。由于违反时的罚则由各自治体自行规定,不同的自治体处罚力度有较大不同,亦有自治体选择制定多项条例。条例的一些内容有时会引发社会争论。
迷惑防止条例并非亲告罪,无受害者之告诉(日语:告訴・告発)亦可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