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rd通常被翻译成怪胎、怪咖,是英语俚语中一个稍含贬义的用语,一般指偏爱钻研书本知识,将大量闲暇用于脑力工作,对流行文化不感兴趣,而不愿或不善于体育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人。在美国中学和大学文化中则通指那些专心一致刻苦学习,不会和人交往又行为举止尴尬的学生。在华人圈内类似的概念是“书呆子”或“书虫”。在美国大部分学校,这样的人依然显著地被排挤,他们不会和人交往,经常做出尴尬的事情。
Nerd在美式英语中相对的词语是Jock(jockstrap的简称,也就是运动员用来保护裆部的加垫内裤),指擅长体育、四肢发达、自信且热爱泡妞的人。
注意,nerd不是说学习好的就被称为nerd,而是学习好的但是没有社会技能才被称为nerd。
英文“nerd”一词最早出现在苏斯博士1950年出版的《If I Ran the Zoo》一书中,但是现今的俗语含义则是因为《新闻周刊》杂志在1951年报道了此词在密歇根州底特律市经常被用来与“drip”(指身材瘦小、性格软弱、不受人关注)和“square”(指为人老实、重义气、守规矩)等词同义。在60年代初期其使用传遍美国全国甚至远至苏格兰,随后一段时间其词义逐渐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之类的形容挂钩,这个词义在70年代因为著名情境喜剧《青春年华》(Happy Days)开始变为主流。
根据影视作品的描述和大众心目中的印象,Nerd往往有以下特征:
根据美国2010年的一份研究表明,在美国亚裔最有可能被形容为Nerd,其次是白人,反之拉丁裔和黑人被看作是Nerd的比例最小。
而自20世纪80年代后,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产业的发达使得许多具有nerd性质的人(比如比尔·盖茨)变得非常富有,在社会上处于很大的经济优势地位,而许多nerd的刻板化爱好(比如超级英雄、奇幻和科幻)现今已经是风靡社会主流的流行文化,使得许多追求脑力的人都以自己是“nerd”为豪。1984年的喜剧电影《Revenge of the Nerds》系列中主人公一行的正直形象使得“nerd pride”在90年代开始觉醒。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杰拉德·杰伊·萨斯曼就曾说:“我的想法是让孩子们知道有智慧是好事,不要去理会反智主义的同侪压力。我希望每个孩子都成为nerd——也就是指用学习去竞争社会优势的人,虽然有时也可能不幸会被排斥。”美国作家和政治评论员查尔斯·赛克斯(Charles J. Sykes)的名言“对nerd们好点——以后你可能会给他打工”在网络时代则大举流行。而美国动画片《Freakazoid》中的一段独白则更是表明了nerd的价值:“他们用脑力弥补体能上的不足。畅销书都是谁写的?是nerd们。好莱坞爆场大片是谁导演的?是nerd们。只有内行才懂的高端技术是谁创造的?是nerd们……此外进入总统府高层办公室的都有谁?非nerd们莫属!”
在西班牙,自2006年以来每年的5月25日被民间人士定为“Nerd自豪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