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春秋》是记载五胡十六国历史的纪传体史书。由北魏崔鸿撰写。
北魏末年的史官崔鸿私下撰写《十六国春秋》,当时北魏迁都洛阳,书籍“率多分散”,他只好“求之公私,驱驰数岁”,又“约损烦文,补其不足”。正始三年(506年),《十六国春秋》初稿大部完成,但仍缺“蜀录”。崔鸿又花了十余年时间访求常璩所撰《蜀书》。正光三年(522年),终于全书写毕。《十六国春秋》成书一百卷,“五胡十六国”之名因《十六国春秋》一书而得名。但本书虽然完成,却又因故未敢刊印。直到孝庄帝永安元年(528年),其子崔子元将《十六国春秋》缮写一本,奏献朝廷,藏于史馆。
《十六国春秋》突破既往传统,将各国国书改名为“录”,各国帝纪改名曰“传”,“不附正朔,自相君长”,记录各国史事时,系以各自之年号。各国国主之事迹,则按正史本纪之体例,不采用汉民族之“贵中华而贱夷狄”观念。又有序例、表、赞,体例完备。刘知几评价,“(崔鸿)考核众家,辨其异同,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唐初修《晋书》大量采录《十六国春秋》的本文。赵翼称唐修《晋书·载记》,“尤简而不陋,详而不芜,视《十六国春秋》不可同日语也”。
《十六国春秋》最大缺点是记时有误、人物混淆,“多有违谬”,如“天兴二年,姚兴改号鸿始,而鸿以为改在元年;明元永兴二年,慕容超禽于广固,鸿又以为在元年;太常二年,姚泓败于长安,而鸿亦以为灭在元年。如此之失,多不考正。”
北宋初编成的《太平御览》仍大量抄录《十六国春秋》。此书在北宋中期已经残缺不全,剩二十余卷,司马光修《资治通鉴》时曾引用,但已非全书,故如无《资治通鉴》,今人难以窥得五胡乱华全貌。《崇文总目》已不列其名。明代屠乔孙、项琳以《晋书·载记》、《魏书》、《北史》、《册府元龟》、《资治通鉴》以及《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书补缀而成辑本一百卷,仍题“崔鸿撰”,并署“屠乔孙、项琳之同订”,史料丰富,然欠考证,被清人斥为伪书,是今日的流行本;另外《汉魏丛书》中保存有十六卷本,十六国各为一录,记各国主五十八人,与《晋书》大同小异。康熙时宋荦曾在京西慈仁寺购得《十六国春秋》残本,并作诗以为纪念。清代汤球辑有《十六国春秋辑补》一百卷,所辑史料力求信而有征,并有考证工作,是研究十六国史的重要参考书。
注:据明辑本
注:据清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