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国是日本江户时代施行的外交政策,于1633年颁布第一次锁国令开始,直到1854年美国海军军官培里率舰叩关为止。当初实行该政策时亦称呼为“海禁”,锁国这名字是由兰学者志筑忠雄在1801年提出。当时日本与外国的贸易关系并非完全中止,但仅允许与特定对象进行,包括与荷兰人在长崎出岛进行贸易,而中国的明朝与清朝在长崎亦有贸易来往。此外,对马藩与朝鲜、萨摩藩与琉球以及松前藩与虾夷有贸易关系。
自从葡萄牙传教士圣方济各沙勿略来到日本传教(集中在今长崎市),不少日本大名及各阶层人民均信奉天主教,后来江户幕府实行禁教令,信徒被迫更改信仰以及被流放到外国。后来为了阻止外国传教,决意与以天主教为国教的国家西班牙及葡萄牙断交。
在安土桃山时代有不少天主教的传教士前往日本传教,但是江户幕府成立后不久颁布了“禁教令”,从而开始有锁国的念头。面对幕府的禁教令,在九州地方爆发了岛原之乱。后来在第三代将军德川家光的统治下完成了锁国的制度。江户时代中期发生了“费顿号事件”,导致了锁国的程度提升到另外一个地步。费顿号事件即一艘英国船伪装成荷兰船并且驶入长崎胁持长崎奉行所里面的职员要求给予食物、水和柴薪,当长崎奉行交出这些物品后便扬长而去的事件,这件事件使得长崎奉行松平康英切腹。震怒的幕府下达了“异国船打退令”,又称“无二念打退令”,下令所有外国船只一靠近日本本土就予以炮弹攻击,促使了日本的完全锁国。
在颁布异国船打退令后,日本锁国迈向了完全的态势。后来却发生了摩利逊号事件,使得幕府的态度改变。一艘美国船摩利逊号接载日本难民前往九州却差点遭受炮击,导致了日本国内的不满。后来幕府为了镇压反对锁国的人们,下令予以逮捕,也就是蛮社之狱。在清朝鸦片战争战败后,日本无法坚持锁国制度,所以颁布薪水给予令,让所有异国船在来到日本本土后禁止上陆,只是提供柴薪、食物和水后离开。1853年和1854年,美国海军军官马休·佩里曾率领五艘和七艘军舰(日本方称为黑船)从浦户和江户湾,分别呈交美国总统的国书以及签订《日美和亲条约》,史称“黑船来航”。1858年日本和美国签订《日美修好通商条约》和《安政条约》(美、荷、俄、英、法),正式“开国”,锁国告终。
出岛
唐人屋敷
荷兰人
清国人
琉球人
阿伊努人
荷兰船
唐船
琉球船与萨摩船
朝鲜使节,1748年
琉球使节,1710年
荷兰使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