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献田(1944年12月-),今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授。
巩献田1944年生于今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1967年北京政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1年7月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4月于南斯拉夫萨拉热窝大学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5年8月12日发表公开信,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背离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有人认为这是《物权法》推迟交付全国人大表决的因素之一。
巩献田(1944年12月-),今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授。
巩献田1944年生于今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1967年北京政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1年7月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4月于南斯拉夫萨拉热窝大学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5年8月12日发表公开信,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背离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有人认为这是《物权法》推迟交付全国人大表决的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