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白俄罗斯宪法(白俄罗斯语:Канстытуцыя Рэспублікі Беларусь,俄语:Конституция Республики Беларусь)是白俄罗斯的根本法律。1994年,也是白俄罗斯脱离苏联宣布独立后第三年,开始采行白俄罗斯宪法,此正式公文确立了白俄罗斯国家与政府的体制,并明列了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此宪法是由白俄罗斯的前立法机构最高苏维埃起草,并由公民与法律专家共同改写。此宪法的内容包括序文、九个章节与一百四十六条条文。
白俄罗斯宪法的结构与内容受西方列强的宪法以及白俄罗斯在苏联时代的经验影响极深。宪法中许多部分确立了政府的职务与权力,并以一整个章节详述了授予公民与居民的权利与自由。宪法自颁布起曾修正了两次:1996年与2004年。两次的公投提高了总统的权力,并取消总统任期限制;客观观察家与反对党领袖对此举颇有争议。
白俄罗斯于1919年、仍是苏联加盟共和国时颁布其第一部宪法,并沿用此部宪法,直到与俄罗斯、乌克兰和南高加索一同签下条约组织苏联。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Byelorussian SSR)于1927年颁布其首部苏维埃时代的宪法,其填补了苏联宪法的不足。在1937年再次通过之后,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于1978年颁布了其最后一部苏维埃时代的宪法,主要反思1977年苏维埃宪法的变革。
1991年白俄罗斯自苏联独立后,白俄罗斯的最高苏维埃通过了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主权宣言,授予其修宪的权力。不久后,政府设立了制宪委员会以助于后苏维埃时代宪法的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