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维城(?-1643年),字紫盖,湖广黄冈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父樊玉衡,官全椒县知县。以太常寺少卿致仕。
樊维城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进士。除浙江海盐县知县,迁礼部主事。天启七年(1627年),坐事谪上林苑典簿。崇祯帝即位,樊维城抗疏诛杀魏忠贤,并请褒恤杨涟、万璟等一十四人,召还贺逢圣、文震孟、孙必显等三十二人,亟正张体干、许显纯、杨寰等罪。同月,又请将崔呈秀开棺戮尸。均得到采纳。
崇祯元年(1628年),迁户部主事,进员外郎。调任福建泉州府知府。升福建按察使司副使。崇祯八年(1635年)罢归。崇祯十六年(1643年)三月二十四日,张献忠破黄冈,知县孙自一、县丞吴文燮身死。维城破口大骂,被利刃穿胸而死。《明史》有传。
辑有《盐邑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