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英语:China State Railway Group Co., Ltd.),简称中国铁路(英语:China Railway),亦简称国铁集团,是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客货运输服务的中央管理国有企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18日,其前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现由国家铁路局依法对公司进行行业监管。当前,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辖铁路里程97840公里,职工204.56万人。
1949年10月1日,根据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撤销中央军委铁道部,设立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铁道部成立初期设22个部、局、室、处,铁道部机关职工2034人。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铁道部一度被造反派夺权。1967年1月28日,国务院决定成立铁道部临时业务监督小组,处理铁道部日常工作。同年5月31日,铁道部实施军管,铁道部军事管制委员会设政工组、生产组、后勤组、办事组。
1970年6月,铁道部与交通部、邮电部合并成立新的交通部,交通部内设政工组、运输组、办事组、计划基建组。
1975年,经中央批准,恢复独立建制,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道部设办公室、运输局、机车车辆局、工电局、工业局、基建局、计划统计局、物资局、财务局、人事局、公安局、外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科技委员会共14个内设机构。1982年底,铁道部内设机构扩编为21个,即办公厅和18个局、3个办公室。
1983年10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移交铁道部,转为企业编制。1988年,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保留铁道部,将铁道部内设机构调整为24个,即办公厅、11个司、6个局、6个政工机构和老干部局。同时由监察部、审计署派驻监察、审计机构。
1993年,国务院决定将铁道部内设机构缩减为22个,部机关设置办公厅、10个司、6个局、5个政工机构和离退休干部局。1998年,国务院宣布逐步实施铁路政企分开,明确界定政府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企业管理职能。铁道部内设机构精简为16个,即办公厅、9个司、2个局、4个政工机构和离退休干部局。
2012年3月10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建议国务院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该方案提及:(一)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二)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同日,国务院批复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函〔2013〕47号),注册资金10360亿元人民币,原铁道部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划入新公司,原铁道部对所属18个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3个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企业权益作为新公司的国有资本。同日,中国铁路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成立,以财政部为出资人,原铁道部部长盛光祖正式被任命为首任总经理兼党组书记。
2013年3月17日,原铁道部大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牌子被摘下,“中国铁路总公司”牌子挂出于同处。盛光祖任首任总经理兼党组书记。
改革后,中国铁路总公司设办公厅(党组办公室)、改革与法律部、计划统计部、财务部、科技管理部、人事部(党组组织部)、劳动和卫生部、国际合作部(港澳台办公室)、资本运营和开发部、物资管理部、信息化部、建设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局、审计和考核局、宣传部、监察局(党组纪检组)、运输局(设综合部、营运部、调度部、机务部、车辆部、供电部、工务部、电务部、价格管理部)、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全国铁道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等21个内设机构。
2013年10月11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官方网站(www.china-railway.com.cn)上线。
2017年,中国铁路总公司开始实施铁路局公司制改革。根据铁总的计划,2017年11月底前,各铁路局依法组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底前完成公司制改革,2018年起全面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
2018年12月5日,据原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告显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新名称“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已获工商登记核准。
2018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方案》,按照“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要求,将铁路公安、森林公安、交通公安由双重领导调整为公安部领导。2019年2月27日,根据《公安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组建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公安部十局),撤销铁路公安局,铁路公安系统不再实行双重领导,铁路公安队伍由公安部垂直管理领导。
2019年1月2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召开工作会议,会上透露铁总将加快推动股份制改造。
2019年6月18日,改制后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为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原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下列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设置(控股)下列单位:
(工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实行合署办公。)
目前,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拥有18家铁路公司。各公司的具体管辖范围如下:
国务院
中央军委
测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