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部,为汉字索引中的部首之一,康熙字典214个部首中的第一百〇一个(五划的则为第七个)。就繁体中文中,用部归于五划部首;而简体中文中,所属汉字会被分拆至其他部首,如:用、甩字会归为冂部。用部通常是从下方均可为部字。且无其他部首可用者将部首归为用部。
1.施行、实行。见说文。2.任用、任使。3.效果、功能。4.花费、消费。5.需要。6.进用饮食。7.以、因。8.姓。见通志 · 氏族略二。9.器物。10.使用。
甩:ㄕㄨㄞˇ,①掷、抛、投。②丢弃。③挥动、摇摆。④理睬。⑤驱逐虫蝇的撢子,即甩儿。
甲骨文
金文
大篆
小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