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2月13日,澳门共缔结6个姊妹城市及6个友好城市(葡萄牙语:Cidade geminada,葡萄牙语不区分姊妹城市及友好城市两者)。
澳门缔结的12个姊妹城市及友好城市中,有4个姊妹城市及1个友好城市位于欧洲,这些城市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的葡萄牙政府实际管治澳门期间,就与澳门市或海岛市缔结姊妹城市或友好城市关系;其余2个姊妹城市及5个友好城市均不位于欧洲,这些城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方与澳门或其辖下已被撤销的临时澳门市政局缔结姊妹城市或友好城市关系。在和澳门缔结的姊妹城市关系中,距今时间最近的是2007年12月4日与佛得角首都普拉亚缔结的姊妹城市关系;在和澳门缔结的友好城市关系中,距今时间最近的是2022年与圣多美和普林西比阿瓜格兰德县[注 1]缔结的友好城市关系。
如无另外注明,此列表的内容(包括注释)均出自澳门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公开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姊妹城市或友好城市一览表》[1]与澳门市政署发布的文章《民政总署与对外城市的交流》[2][3]的记载,其中《澳门特别行政区姊妹城市或友好城市一览表》在2022年12月13日作最近一次更新。
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所缔结的所有姊妹城市及友好城市均位于欧洲,其中除科英布拉缔结姊妹城市关系的对象为海岛市外,下列所有城市缔结姊妹城市或友好城市关系的对象均为澳门市。
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所缔结的所有姊妹城市及友好城市均不位于欧洲,其中除圣保罗缔结姊妹城市关系的对象为临时澳门市政局外,下列所有城市缔结姊妹城市或友好城市关系的对象均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