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勋(?-?),字绍功,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进士。授刑部主事,改吏部,因丁忧去职。嘉靖初年,守丧期满复官。大礼议时,参与左顺门事件,被廷杖。历考功司郎中,为桂萼、方献夫所不喜,调南京礼部郎中,历四川参政,平定巨冦李和尚之乱。升四川布政使。嘉靖十九年(1540年)十月升顺天府尹。迁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引疾归。
刘勋(?-?),字绍功,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进士。授刑部主事,改吏部,因丁忧去职。嘉靖初年,守丧期满复官。大礼议时,参与左顺门事件,被廷杖。历考功司郎中,为桂萼、方献夫所不喜,调南京礼部郎中,历四川参政,平定巨冦李和尚之乱。升四川布政使。嘉靖十九年(1540年)十月升顺天府尹。迁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引疾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