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克(punk),又译“庞克”、“鬅客”。朋克文化是一种起源于1970年代的亚文化。最早源起于音乐界,但逐渐转换成一种整合音乐、服装与个人意识主张的广义文化风格。
今天我们所见到的朋克文化始于1970年代,由英国开始,最初的时候它是一种音乐上的叛逆运动,主旨是在抗拒反对一些包括前卫摇滚(progressive rock)、重金属(heavy metal)在内,已经既存的流行音乐形式。在朋克文化的诉求中,这些流行音乐的歌手们早已因为过分英雄崇拜式的偶像塑造,而与他们的歌迷们疏离太远。朋克文化的追随者以地下音乐(underground)、极简摇滚(minimalist rock)等音乐形式为基础,发展出他们自己反乌托邦风格的音乐。在朋克摇滚领域,性手枪(Sex Pistols)与雷蒙斯合唱团(The Ramones)是朋克音乐启蒙时期较为人所熟悉的代表性乐团。
渐渐的,朋克变得更加多样化并且更少最低限要求主义,这是随着像The Clash这样的乐队融入了如ska和rockabilly甚或hip-hop这样的其他地下音乐影响而发生的,但是音乐所散发的讯息还是一样的;它带有颠覆性、叛逆性以及无政府主义。它取材于诸如面对社会的问题、下层阶级的被压迫等等这样的主题。朋克文化是对社会的一个讯息,也就是,不是所有人都过得很好、不是所有人都一样。
英国的朋克文化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弥漫到了北美,在那里人们创造了一种新的音乐风格,称为硬核朋克(硬核、hardcore)、因为比欧洲的同类音乐更快和更富进攻性的节奏而著称。从这一新流派产生的风格包括滑板朋克(skate punk)和straight edge(直线边缘)。
从朋克的开始时起,主流唱片公司就试图从地下朋克文化获利。很多时候这遇到了许多阻力,因为朋克的理念在于音乐的纯洁性,而朋克常常觉得这受到了唱片公司牟利动机的威胁。
从1980年代晚期开始,美国西北太平洋地区(Pacific Northwest)的朋克音乐"油渍摇滚(grunge)"上市。成功的油渍摇滚乐队如涅磐(Nirvana)和Pearl Jam他们的音乐明显受到朋克风格影响。这些早期的商业成功导致了另一朋克风格在主流中的成功,它被称为强力流行乐或者流行朋克。流行朋克的乐队的例子有Green Day和Offspring.
很多初期朋克亚文化的追随者觉得朋克的商业化带来幻灭的感觉。他们声称朋克按照定义就应该是不流行的(把"流行朋克"视为自相矛盾),所以应该保持这个状态,因为它给主流文化带来了所需的挑战。
早期朋克的服装赋予日常物品以美学价值,比如将衣物撕裂再系以别针或捆带,使用颜料在衣物上作画和装饰,把黑色的垃圾塑料袋作为衬衫或衣裙,把扣针、剃须刀等作为饰物,他们还常常有意使用皮革、橡胶、乙烯基塑料作为衣物,使人联想起犯罪倾向、性暴力与性变态。总之是使自己的造型极度夸张、放荡不羁、充满挑衅性。但显而易见,朋克尽管气势咄咄、对日常生活及其中之用品,以及被附于其中的意义和标志胡捣乱搅,却从不拒斥它们。该运动本身就很商业化。随着经济的复苏,朋克激烈的标新立异也被融入主流文化中,成为时尚。那种玩世不恭的时髦味和颠覆味的朋克语汇为时装设计和时尚刊物带来的影响最显而易见。把朋克服装或新浪潮服装带进主流文化的最重要设计师是英国人薇薇安·魏斯伍德。另一位英国朋克服装设计师赞德拉·罗德斯(Zandra Rhodes,1940年生)作品风格更加温和,得到更多富人和名流认可。在视觉传达领域中,朋克同样经历了一个被驯化的过程,这尤其凸现于早期的朋克刊物和后来出现的、往往被误以为属于朋克文化的时尚杂志之间的对比。美国的《朋克》(Punk)、英国的《吸之毒》(Sniffin' Glue)是具有代表性的朋克刊物,但均随着朋克文化被驯化这一过程而停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