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鸿禨(1853年-1918年),字子玖,号止庵,湖南省长沙府善化县人,清末大臣。
瞿鸿禨生于清文宗咸丰癸丑年(1853年)六月十五日。穆宗同治九年(1870年)庚午科举人,十年(1871年)辛未科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德宗光绪元年(1875年),大考名列第一,擢为侍讲学士。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升内阁学士,先后典福建、广西乡试,督河南、浙江、四川学政。中日甲午战争时,曾上四路进兵之策。庚子年曾随两宫西狩,出任工部尚书。返京后任军机大臣、政务大臣。请以策论试士,开经济特科。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任首任尚书,秉承慈禧太后意旨,屡献求和之策,深得赏识。赏黄马褂,加太子太保。
“新政”中,有些政府机构以“兴学、通商、劝工”为名,借端巧取。他请求降旨禁革苛派,任民间自办。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授协办大学士,参与策划预备立宪,任议改官制大臣。三十三年(1907年),岑春煊入朝留掌邮传部,利用杨翠喜案,秘密上疏弹劾庆亲王奕劻。因瞿平时善用岑春煊,与袁世凯互相倾轧,遭奕劻嫉恨。又因平时对慈禧太后直言,被侍讲学士恽毓鼎弹劾为“揽权恣纵”,遂被罢官归故乡长沙。辛亥革命湖南起义后,赴上海避难,民国七年(1918年)病逝于上海。废帝溥仪追谥文慎。
《清史稿》论曰:太后再出垂帘,初坚复旧,继勉图新,议行宪政。政体既变,国本遂摇,而大势不可问矣。荣禄屡参大变,文韶久达世务。鸿禨后起,参议立宪,终以失宠太后,不免放斥。
有《止庵诗文集》、《汉书笺识》、《超览楼诗稿》等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