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茂兰(1471年-1535年),字德馨,别号东谷,人称东谷先生。山东济南府章丘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弘治十一年(1498年)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进士。授知钜鹿县,为政简易,爱民如子。以外艰归乡,服丧三年。正德七年(1512年)起官直隶任丘县知县。时值岁饥,穷苦百姓无所得食,不得已,析木作薪,采叶充食。两度为县令,布衣粗食,不名一钱,任内不给妻儿跟随。后为户部主事,曾在辽东征集军饷,在九江征收榷税。虽经手巨额公款,分毫不取。为官清廉,人称“天下清官张茂兰”。后迁督察边关宣府(治今河北宣化),以病推辞不就。因此遭弹劾,被降职为汝宁府(治今河南汝南)通判。不久弃官,卜筑长山之阴,常和农民聊农事。嘉靖十八年(1535年)十月初三日病重,命家人置酒,索取陶渊明诗、周敦颐《通书》,置于袖中而卒。
曾祖父张述善;祖父张□,□;父张□,前阴阳正述。母翟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