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传宝(1962年-),安徽怀宁人,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3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获学士学位,1993年于北京师范大学获硕士学位,1996年获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1996年至1998年,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后站工作。1998年5月至今,留北京师范大学任教。2000年破格晋升为教授。曾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日本名古屋市立大学、伦敦大学学院教育学院、日本鸣门教育大学等访学或讲学。2001年2004年,担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先后主持承担国家教育科学九五规划重点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十五”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五”规划国家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国家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多项。主要学术兼职有: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德育论学术委员会理事长,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德育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教材审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