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是汪精卫政权的最高行政机关,1940年成立。
1940年3月30日,行政院随汪兆铭的南京国民政府而成立,国民政府代主席汪兆铭任行政院长,褚民谊任副院长。最初行政院下设有十四部四会,包括内政、外交、财政、军政、海军、教育、司法行政、工商、农矿、铁道、交通、社会、宣传、警政等部,以及赈务、边疆、侨务、水利等委员会。
此后经过一系列调整,至1943年1月最高国防会议改组后,行政院下设有内政、外交、财政、教育、司法行政、实业、宣传、铨叙、社会福利、粮食、建设等部。
1944年汪兆铭逝世后,陈公博继任为行政院长。
行政院下设机构主要包括:
除此之外,行政院还会根据具体需要而设置一些机构,其中包括接收日军管理工厂委员会、电影检查委员会、中央报业经理处、广播事业建设协会、古物接收委员会、文物保管委员会、中央物资统制委员会、保甲推进委员会、接收租界委员会、撤废各国在华治外法权委员会、敌产管理委员会、全国物资统制审议委员会、农业增产策进委员会、合作事业委员会等。
行政院主要官员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