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大鼠疫,又称“明末华北鼠疫”、“京师大瘟疫”,是明朝末年崇祯年间(1628年—1644年)发生的一场严重流行病,1633年起始于山西地区,崇祯十六年 (1643年)北京内爆发重大疫情、造成20多万人死亡,被认为是明朝灭亡的重要因素之一。有历史学家认为,此次流行病中的“疙瘩瘟”、“吐血瘟”是腺鼠疫和肺鼠疫。
1633年(崇祯六年),此次流行病发源于山西地区,雍正 《泽州府志》卷五七记载,该府 “崇祯六年, 高平、阳城、沁水夏大疫”。
1641年(崇祯十四年),疫情传播到了河北及明首都北京城,造成大量人口死亡。依据当地的《府志》、《县志》,在大名府, “春无雨,蝗蝻食麦尽,瘟疫大行,人死十之五六,岁大凶”;在顺德府, “连岁荒旱,人饥,瘟疫盛行,死者无数”。
1643年(崇祯十六年),北京城内的疫情造成20余万人死亡,8月-12月间,保守估计死亡人数占全城人口的五分之一。有文献记载,“沿街小户,收掩十之五六,街坊间的儿为之绝影。有棺无棺,九门计数,二十余万也”。
1644年(崇祯十七年),骆养性在天津督理军务时曾提到,“昨年京师瘟疫大作,死亡枕藉,十室九空,甚至户丁尽绝,无人收敛者”。同年3月,李自成率领军队包围北京城,而此时驻守的明朝军队总人数由于疫情从10万人下降到了5万多人,剩余的包括许多老弱病残的士兵和太监,平均五个城垛才有一个士兵。农历三月十九日,“甲申之变”,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祯帝朱由检自缢于煤山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