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姓,为北魏至唐朝期间,对当时很有名望的崔氏、卢氏、李氏、郑氏、王氏等五大氏族的并称,由北魏的四姓发展而来。其中最显赫的十个家族,在唐朝被列为禁婚家。
五姓由传统的“四姓”发展而来,然而不同时代对四姓的界定略有差异,对四姓发展为五姓的描述也有不同。柳芳描述唐朝普遍的说法,以崔氏、卢氏、李氏、郑氏为四姓,加王氏为五姓;胡三省注解《资治通鉴》,以卢氏、崔氏、郑氏、王氏为四姓,加上李氏为五姓。
最初,北魏孝文帝很重视氏族,当时氏族推崇范阳卢氏卢敏、清河崔氏崔宗伯、荥阳郑氏郑羲、太原王氏王琼等四姓,孝文帝将他们的女儿纳入自己的后宫。陇西李氏李冲与氏族通婚,孝文帝也以他的女儿为夫人。当时赵郡李氏也有很多知名的成员。当时世人以五姓作为家世高华的代表。
在唐朝,人们以与五姓家族联姻为荣。社会风气所及,想要与五姓家族联姻,往往需要很高的聘礼。这种高门第所取厚重聘礼的风气被唐朝朝廷视为社会弊端,朝廷采取了许多打击五姓家族的措施,如编订太宗朝《氏族志》,调降山东氏族的等第,然而终不能革除此种社会风气。薛元超曾感叹自己富贵过人,然而人生中三大憾事:不能以进士擢第、不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由此可以反映出五姓在唐朝的地位。
在唐朝,五姓中最显赫的十个家族,被列为“禁婚家”。唐高宗下诏禁止包括北魏陇西李氏李宝、太原王氏王琼、荥阳郑氏郑温、范阳卢氏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崔氏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氏崔懿、晋赵郡李氏李楷等子孙后裔自己做主互相通婚。因为这十个家族共分属七个不同的郡望,所以也被称为“七姓”。高宗本意在打击这些家族,然而社会上仍秘密嫁娶,甚至有人冒充自称,以此自高身价,“禁婚家”反而成为高门家族的标榜。他们申论高宗禁婚的原因是出于“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恶大盛,禁相为姻”,而以此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