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办公室),又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四局(简称全国政协办公厅四局),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机关的工作部门之一,隶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1994年机构改革后,全国政协办公厅下设11个行政局级机构:秘书局、专门委员会综合一局(提案)、二局(经济、科技)、三局(教科文、医卫体)、四局(法制、妇青、民族、宗教)、台港澳侨联络局、外事局、研究室、人事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局,以及机关党委。
1995年,全国政协办公厅调整内设机构,原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调整为8个: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一局)、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二局)、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办公室(三局)、妇青与法制委员会办公室(1996年改名为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局)、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办公室(五局)、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文史出版社)、台港澳侨委员会办公室(六局)、外事委员会办公室(外事局)。1999年,根据中编办字〔1999〕94号文件,增设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02年机构改革后,全国政协办公厅下设1个副部级机构:研究室(内设3个副局级机构:理论局、信息局、新闻局);15个行政局级机构:秘书局、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一局)、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二局)、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三局)、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办公室(四局)、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五局)、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办公室(六局)、港澳台侨委员会办公室(七局)、外事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政协办公厅外事局,八局)、文史资料委员会办公室(九局,与中国文史出版社合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联络局(挂信访局牌子)、人事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老干部局、机关党委。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各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的内设机构,同时受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厅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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