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清简(越南语:Phan Thanh Giản/潘清簡,1796年11月11日-1867年8月4日),字靖伯(越南语:Tĩnh Bá/靖伯),又字淡如(越南语:Đạm Như/淡如),号梁溪(越南语:Lương Khê/梁溪)别号梅川(越南语:Mai Xuyên/梅川)。越南阮朝时期的政治家、儒家、作家、历史学者。他是越南史料《钦定越史通鉴纲目》的总裁官,曾于1863年出使法国,后来在法越战争法军占领南圻后自杀身亡。
潘清简于1796年11月11日出生在永镇营定远州新盛村(今属槟椥省�知县保盛社),其父系是明乡人、母系是越族人。其祖父潘清熠(Phan Thanh Tập)来自中国福建漳州府的海澄县(今漳州龙海市),其祖父为明朝的忠臣,由于不愿臣服于清朝而流亡越南,来到归仁府(今平定省)。其祖父在当地娶越族女子黄氏学(Huỳnh Thị Học)为妻并生子潘清彦(Phan Thanh Ngạn),因此潘清简的父亲是中越混血儿。而潘清简的母亲林氏笔(Lâm Thị Bút)也同时具有中越混血血统。西山之乱时,潘清简一家又迁居永镇营。
潘清简少年好学,颇有文名。明命六年(1825年),参加嘉定场乡试,考中举人第二名。明命七年(1826年),考中进士,开南圻进士先河。初授翰林院编修,历任刑部郎中,出为广平镇参协。明命九年(1828年),权乂安镇守,不久回任广平参协。次年(1829年),升署承天府府尹。后转礼部侍郎,充办阁务。不久又迁任宁平协镇。明命十二年(1831)年,改任广南镇。恰逢蛮族入侵广南,潘清简领兵出征,兵败革职。次年(1832年),潘清简起复为翰林院检讨,充内阁行走,后迁户部员外郎,署承天府府丞,升鸿胪寺卿,充如清副使。回国后,擢升大理寺卿,兼办刑部事务,充机密院大臣。
明命十六年(1835年),潘清简前往镇西城公干,回程路过平顺省,围剿当地起事蛮族而还。后改任广南省布政使,代理巡抚一职。明命十七年(1836年),明命帝打算巡视广南,潘清简上疏阻拦,声称广南当地夏禾歉收,四五月时又是农忙季节,请求暂停巡视。明命帝大为不悦,派武维新为廉访使巡视广南,查处广南弊政,潘清简因此被贬为六品属员,留广南效力。两个月后,调任内阁承旨,转户部郎中,办理部务。不久升署户部侍郎,充机密院大臣。明命十九年(1838年),降为郎中,随后前往太原省开采银矿。明命二十年(1839年)冬,明命帝召还潘清简,改任通政使司副使,转户部侍郎。随后他因袒护同乡王有光遭明命帝恶,再降为通政使司副使。明命二十一年(1840年),升兵部侍郎。
绍治元年(1841年),潘清简擢升兵部参知,充机密院大臣。绍治七年(1847年),擢刑部尚书,充机密院大臣。嗣德元年(1848年),改任吏部尚书。次年(1849年)初,充经筵讲官。不久,改充左畿经略大使,领平富总督,兼知顺庆道。嗣德四年(1851年),改充南圻经略副使,领嘉定巡抚,兼知边和、永隆、定祥、安江、河仙五道。嗣德六年(1858)八月,潘清简被召还京,升署协办大学士,领兵部尚书,充机密院大臣,经筵讲官。嗣德九年(1856年),潘清简奉命编纂《钦定越史通鉴纲目》,任总裁官。
在法国势力进入越南之际,潘清简主张同法国谈判。嗣德十五年(1862年),越南同法国签订《西贡条约》,潘清简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法国刚刚派人要求和谈时,潘清简便与林维浃自请出任议和正副使。在《西贡条约》中,越南将被法国占领的嘉定、定祥、边和以及昆仑岛割让给了法国,并向法国赔款400万银元。消息传到顺化朝廷,嗣德帝下旨切责潘清简、林维浃二人,改潘清简为永隆总督,继续与法军交涉。不久因未能改变条约内容,潘清简遭革职留任处罚。自此,潘清简的影响力大为下降,不仅为越南百姓所唾骂,也受到了嗣德帝的疏远。
嗣德十六年(1863年),嗣德帝任命潘清简为如西正使,前往法国,要求拿破仑三世退还在西贡条约中所取得的越南领土。法国冒险家阮文胜的儿子Michel Duc Chaigneau随行。在出使之前,嗣德帝召见潘清简,要他权衡轻重,尽力而行。潘清简回称,依照现在的形势,割地势在必行。出使之事,成与不成,全在法国人的态度,但他和副使会竭尽全力。
1863年11月,潘清简会见了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和欧也妮皇后,拿破仑三世最终同意了归还土地,交换条件是必须向法国赔款、同意法国在西贡、美湫和土龙木驻军以及承认法国的军事保护。但是法国的海军大臣德·夏斯卢·罗巴(英语:Prosper de Chasseloup-Laubat)反对归还这些土地,甚至以辞职相威胁,最终拿破仑三世于1864年6月被迫取消了这项协议。
在这次法国之行中,潘清简亲眼目睹了法国在工业革命以后的技术先进性,而蒸汽机等创新事物更是令他惊讶不已。回到越南之后,潘清简向嗣德帝描述了“法国的富有和强大超出了语言所能描述的范围”。但嗣德帝不以为然,作诗斥责了潘清简,认为只要使用仁义道德就可以使法国侵略者退却。
嗣德十七年(1864年),潘清简归国之后,改领户部尚书。不久,法国全权大臣何巴理到任,潘清简再任全权大臣,与何巴理交涉。嗣德十八年(1865年),潘清简六十九岁,上疏请休,但被嗣德帝留任。当时法国已经割占南圻东三省,西三省永隆、安江、河仙孤悬一方。陈践诚举荐潘清简出任南圻经略大使。嗣德二十年(1867年)五月,法军派兵到永隆,要求越南割让西三省,潘清简竭力避免同法国军队发生正面冲突,劝说法军不要惊扰百姓,法军统帅随后出城,但法军士兵已经四面入城,占领永隆省城。,不久传来消息,安江、河仙二省也已先后失陷。潘清简自知罪责难逃,服毒自杀而死,年七十一岁。
嗣德二十一年(1868年),嗣德帝追夺潘清简和林维浃的职衔;又刮去他们在进士题名碑上的名字,永存斩候之案。同庆元年(1886年),同庆帝开复潘清简原衔,恢复进士题名碑上的名字。
潘清简主编《钦定越史通鉴纲目》、《大南实录》、《明命政要》,著有《梁溪诗草》、《梁溪文草》、《使程诗集》、《文草补遗》、《卧游集》、《如西使程日记》等。
潘清简有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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