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尼龙罢工事件起于1995年5月9日,到12月22日劳资达成初步协议为止共计228天,创台湾解严以来罢工期间最长的纪录。
正大尼龙新店厂由于品质极好,业绩甚佳,曾有“厂商提现金排队买货”的记录,但长期以来薪资过低,年资20年者薪不过两万;罢工前几年则每况愈下,员工曾表示“公司土地厂房、员工宿舍、球场外租,连洗手间都不敷使用”、“资方少接订单,迫使拉丝机等单位员工枯领基本工资”,又先后关闭淡水厂、北投厂,工会遂决议要求资方就公司前途做出明确答复,资方则以开除常务理事黄金明作为回答。
由于资方已有意图关厂的迹象,而尼龙厂停机一周以后要恢复生产需要甚大成本,所以罢工一段时间以后,罢工性质实际上已变成资遣条件的诉求;资方长期避不出面,劳方坚持到底,造成了台湾解严以来空前的罢工天数:1995年5月9日开始,到12月22日劳资达成初步协议为止共计228天,到1996年双方签定协议书止共计250天。
由中兴法商、东吴大学、政治大学、台湾大学与世新大学等校学生组成的访调小组在抗争后写成《我们要活下去-关于正大尼龙罢工事件的纪录与分析》一书,其中有详细的报导、分析,并包括了与事者的访谈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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