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Faculty, College, School),日韩汉字称为学部 ,是大学的分支教学单位,属于一个或一组相关学科主题领域。不同学院负责不同学科的概念追溯到艾资哈尔大学,为一所伊斯兰学校设个别学院,如神学院、沙里亚法规和判例法、阿拉伯语语法、伊斯兰天文学、早期伊斯兰哲学,和逻辑伊斯兰哲学。
中世纪的博洛尼亚大学,作为大多数后来在欧洲中世纪大学的模范,有四个学院:神学院、法律学院、医学院,以及文学院。而每一个学生需先毕业于文学院,以在其他三个学院之一继续学习。建立这四个学院通常是所有中世纪大学章程的优先部分,但不是每一个大学可以在现实中这样做。
文学院取名自七个文科:三艺(语法,修辞,辩证法)和四艺(算术,音乐,几何,天文)。在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地区的大学内这类学院更常被称为哲学学院。Magister Artium(文学硕士)的称谓源于它来自文学院,而哲学博士则来自德国教育和其文学院的德国称谓。
学院的数量在现代大学通常成倍增加,在传统的四个学院外,通过在职业学校已发展的原领域吸收学科。不同大学就其专长按需求将各范畴分成学院。
法学院提供系统性的法律教育。
医学院主要是以培养和医学相关专门人才和研究人员为目的,科系和研究所大致可分为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此外部分大学另外设立公共卫生学院。
文学院包括古今人文学、外国语文及文化,或属于艺术相关领域。
理学院涵盖包括数学、统计在内的基础科学与地球科学。
信息科技学院乃近代新兴的一门电子、电脑、通讯系统与网络的科学技术学科。
计算机科学学院研究计算机及其周围各种现象和规律的科学,亦即研究计算理论、人工智能、算法以及计算本身的性质和问题的学科。
工学院专职尖端研究和技术转移。
商学院培养国际商业环境中的分析和管理能力、理论与实务技巧。
社会科学院培养社会意识、探索个人和社会发展。
教育学院提供正规的师资教育培训专业教师。
农学院着重农务技术发展,通常设立在有农业的国家。
传播学院为社会科学之延伸学门,早期由新闻专业为较明显的学术单位,后来涵盖包括广告、大众传播、视觉传播、信息传播等。
神学院研究神这个主题,建立人类对上帝正确认识的学说。近现代的神学院,大多由基督教相关机构设立、培养神职人员,且内容为研究神学制度。有些学院成立目的是用来训练基督教团体中的成员,接受基督教的世界观与神学体系。
研究院乃较深度的学位课程,例如硕士、博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