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蓘(1531年3月10日-1608年7月20日),字于田,号少庄,晚年自号黄谷山人,河南南阳府内乡县人,出生于顺阳(今河南省淅川县李官桥镇),祖籍邓州长乐林(今邓州市孟楼镇长乐岭) 。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检讨。由于李蓘为人清高,不谄媚,遭宰相严嵩陷害,被贬至陕西阳城县任县丞。此后历任大名府(今河北省大名县)推官,池洲府(今安徽贵池)同知,南京刑部员外,礼部仪制司郎中。李衮因厌恶时政,无心当官,41岁时辞官回乡,隐居内乡县城东关自己开辟的“足园”(今内乡县菊潭公园),专心著述。后来朝廷力邀他任贵州、山东提学副使等职,他都以病推辞。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病故。
李蓘的写作风格多沿袭前七子之一的何景明,未能自成一家。有《李子田诗集》四卷、《一悦园稿》一卷。
曾祖李贵,曾任府同知;祖父李㬋,曾任知县;父李宗木,贡士,母王氏。
身为翰林院检讨官的李蓘,其弟李荫长期为增广生员,却未能考取一官半职。李蓘在给弟弟的信中说:“你今年增广,明年增广,不知增得多少?广得多少?”李荫回信说:“你今日检讨,明日检讨,不知检得什么?讨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