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尉(又称大理、作士),系中国古官名。于秦朝初置。系掌刑狱。廷尉系为三公九卿的九卿之一。在秦汉时期以廷尉为最高司法之官。
廷尉系秦国所创,掌管刑法,下设有正监、左监同右监,秩禄千石。
汉时保留廷尉,秩中二千石。景帝第六年(公元前161年),将廷尉改作大理。到武帝当时,建元四年(公元前137年),又改回廷尉。宣帝时,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下置左、右、平,秩六百石。至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改称大理。新莽时,改称作士。东汉时又恢复称廷尉,二千石,下有正监、左监各一,左平一,秩六百石。
《汉书·百官公卿表》言“掌刑辟”。汉文帝时,张释之担任廷尉,以执法时一切依法办理闻名。当时曾发生一段插曲,文帝车队经过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跑出来,惊扰了皇帝马车的马。此人被逮捕后,交给廷尉处理。皇帝生气,想斩杀此人,但张释之坚持依法办理,最后仅判处罚金四两。另一次有人盗高庙(即祭祀汉高祖的宗庙)座前玉环,张释之判决依律斩杀。文帝大怒,认为应行株连(意图灭族的意思)。但张释之据理力争,坚持依法办理,最后文帝认为有道理,便接受其言。
三国时代,都有廷尉。齐和帝时梁国设“大理”。梁武帝时改廷尉为廷尉卿。北魏仍称廷尉;北齐时改名为大理寺卿为正,大理寺少卿为副。隋朝设大理寺,并置大理卿一职。唐朝沿用隋制,虽然名称数次改变,终仍不复其廷尉旧称,乃自宋朝至清朝皆此名称。
太常 | 光禄勋 | 卫尉 |宗正 | 太仆 |廷尉 | 大鸿胪 | 大司农 | 少府
太常寺# | 光禄寺# | 卫尉寺 |宗正寺 | 太仆寺# |大理寺# | 鸿胪寺# | 司农寺 | 太府寺
注:#者为明清五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