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中藻(1605年-1649年),字荐叔,号泂山,福建福安人。南明时期人物,官至南明时期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著有《泂山集》、《泂山九潭志》和《葛衣集》,今仅存《葛衣集》。
明崇祯六年(1633年)癸酉科中举,闽清教谕,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崇祯十七年(1644年),奉旨出山海关慰劳守边三军,回京复命恰逢李自成破北京,中藻被执。李军胁其归降,中藻不降。后吴三桂带清兵入关击败李自成,中藻趁乱逃归福安故里。
隆武元年(1645年),唐王立于福京,中藻被擢拔为兵科给事中,因得罪郑芝龙罢职。隆武二年(1646年),隆武帝败殁于福建汀州,中藻组织义军万余人(多为畲族子弟兵),以孤军转战闽浙俩省之间,攻下泰顺、福安、古田等七县。鲁王入闽监国,中藻被封为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永历二年(1648年)四月初六攻克福宁州城,杀死清首任福宁州知州宋若苏。永历二年(1648年)十一月中藻亲率士卒五千名守浙江庆元,清总兵刘世昌、马得功等进剿,十一月初二日庆元城破,中藻移驻福安。
永历三年(1649年)正月清福建总督陈锦率兵十万,城外挖沟、树栅,把福安城团团围住。永历三年(1649年)四月十二日,城中粮尽弹绝,中藻知道已经回天无力,悬挂明高祖的画像于中堂上,穿上明朝衣冠,施朝礼说道:“臣力竭矣!此一块残疆,终非我有。唯有一死报列后在天之灵耳!”在他决死时,开列府库钱粮数额清单,致信陈锦,表示决死,并请清军不要屠杀无辜百姓。据清朝版《福安县志》记载,中藻是吞金屑自杀。在刘氏族谱中有载,中藻两次服毒,都没有死,割开动脉敷服毒药还是没有死成,最后自缢身亡。当时,刘中藻的儿子刘思沛身在福建浦城,清兵也一直想招他为官。但他一直不愿意,当他听说父亲为守节而自杀的消息后说:“父为国尽忠,子为父尽孝。”此后,也自杀身亡。
清顺治追认刘中藻为“忠臣”,其故居为“刘中藻室”。另有明末在福安传教的天主教相关文献显示,当时中藻攻福安曾屠杀并焚城三分之一。清兵破城,又是进行报复性的大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