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楫(1528年—1605年),初字伯济,改字伯通,号元川,晚号南山逸叟,山西平阳府蒲州守御千户所官籍直隶扬州府泰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山西乡试第二十四名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会试第四名,二甲第四十七名进士。通政司观政,改翰林院庶吉士。
隆庆元年(1567年)三月,授刑科给事中,二年升工科右,四年复除兵科,同年升吏科左给事中,升本科都给事中。隆庆五年(1571年)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六年升誊黄右通政,同年降调陕西左参议。万历二年(1574年)考察,闲住致仕。
曾祖韩泽;祖父韩霐,义官;父韩玻,义官,累赠工科右给事中。母薛氏,赠孺人(与儿媳傅氏死于嘉靖三十四年冬十二月关中大地震);本生父瓒,寿官封给事中;母王氏,赠孺人。兄韩柟、韩棣、弟韩栴(举人)、韩松、韩栻(举人)、韩模、韩〔木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