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季矿(?-1649年11月6日(永历三年十月四日)),字安世,吉安府吉水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刘季矿是刘同升的儿子,选贡出身,跟随父亲起兵获授待诏。福京失陷,他前往奉天的永历朝廷,累迁简讨、侍讲及中允;他与周鼎瀚不和,弹劾刘承胤、马吉翔触动二人怒气,被贬谪外地,于是他请求为父亲守丧。很快刘季矿恢复原官,以佥都御史提督江楚义军。他志气高尚,看自己很了不起,当初他娶李元鼎的女儿为妻,李元鼎投降清朝后他就赶走妻子;又喜欢功名,不够持重,轻视何腾蛟,互不谦让。
永历二年(1648年)五月,刘季矿和彭九愿经小路到酃县召集民众响应起义,收复茶陵、兴宁、永兴、常宁。他时常随意授与副总兵、职方主事等官职,渐渐失去人望,何腾蛟厌恶而制止他;至何腾蛟败亡,他部下的义兵大多惊骇散去。堵胤锡标将彭嵩年、向文明及金声桓部将盖遇时屯驻郴州、韶州,他收抚众人,晋官兵部右侍郎、少詹事,督师江、楚;同时段酃担任郴桂佥事。次年(1649年)十月四日,他在乐昌的部下四处剽掠,无法禁止,与卢之烨、段士选于桂阳九峯战死。